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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彩照明知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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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景景观照明常见分类及照明设计方式

发布时间:1970-01-01 08:00        浏览量:49
从看的角度而言,城市中所有可见的要素都可以称为景观,如建筑、树木、道路、立交桥、河流。城市中的一处古迹被辟为公园时,就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景观。因此,在表现城市景观的美时,设计者会主动去选择合适的景观元素。单体、群体,甚至一条长街、一片城市断面、一条植物景观带,选择的标准与景观的价值有关。而选择的行为与水准上升到专业高度的话,与能力素养紧密相关。在这些载体中融入光时产生感受,设计用光的文化。因此景观照明选择和布光的过程应该是专业行为,同时是对美学素养的考验,景观照明的观赏着眼点也在于此。
作为景观照明的对象,有很多场合选择植物被照亮的效果,并利用不同季节植物的颜色,形成一幅画卷。景观照明喜欢表现水面的倒影和岸的逶迤,与城市建筑载体相结合,这样夜景会更有立体感。
依据城市特点和景观载体、照明方式的不同,夜景也有不同的特色。如按场面尺度划分,可分为:城市全景类夜景、街区类夜景、单体类夜景。按景观载体的差异划分,可分为:河川夜景、码头夜景、工厂夜景、海湾夜景、机场夜景、游乐园夜景、建筑夜景、桥梁夜景等。按季节段划分,可分为:红叶夜景、赏花夜景、烟花夜景、圣诞夜景等。按照明方式划分,可分为:以建筑物等载体投光照亮为主的夜景、以灯饰(点、线、造型灯具)为主的夜景、以广告灯箱标识照明为主的夜景等。也可以按行为方式总结为:生活型夜景要素(居住)、生产型夜景要素(工厂)、集会型夜景要素(会展、体育设施)、商业型夜景要素(广告标识)、交通型夜景要素(路灯、警示灯、航标灯)、节日型夜景要素(圣诞节、烟花、灯会、灯光节)、观赏型夜景要素(泛光等装饰照明)等。上述各类夜景都不是以夜景为目的,只有观赏型夜景是为夜景而建。
对夜景特色进行分类有利于深度地鉴赏夜景。观夜景价值的体现与观景点、视域有密切的关系,良好的视点视域是保证景观价值的前提。观景点大致分为以下几类。俯视观景点:山上、高层建筑上、标志塔上。平视观景点:对岸、城外、船上、广场、街道。仰视观景点:街道、广场、山下。移动观景点:车上、船上、飞机上。有的城市会专门建设观景点并进行标识以方便游人出行。